鲁迅写过一首打油诗,叫作《我的失恋》。
他曾交代写作背景说:那时候看到“阿呀阿唷我要死了”之类的失恋诗盛行,就故意写了这首,开开玩笑的。
仅录诗的最后一节:
“我的所爱在豪家,
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,
摇头无法泪如麻。
爱人赠我玫瑰花,
回她什么:赤练蛇。
从此翻脸不理我,
不知何故兮——由她去罢。”
你很爱他(她),他(她)却在心底里就是爱不起你;或许曾经爱过你,可从此以后,就不再爱你了。
婚恋的前提是人身自由;而且,爱意还常来源于个人的感觉,是一个很主观的东东,没有多少道理可说的。
既然一方已经做了抉择,就应当相信对方的决定是对的,因为去问彼方的“感觉”、怎么竟会是这样的——是问不出一个所以然的。
成熟的心态,就是由他(她)去吧。
禅诗:“有缘即住无缘去,一任清风吹白云。”
顺便说一句,也难以理解某些人,尤其是男人,为了挽回失恋的局面,竟会以虚假的条件去骗取感情。
试问,你骗到了手,今后又如何去维持呢?累不?